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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水利部关于2022年10月16日—2022年11月15日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承受公告

发表时间:2024-04-30 00:12:24 来源:新闻中心

  依据《国务院关于撤销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议》(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10月16日—2022年11月15日我部承受了4个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2日。